关于规范公司月度经营生产例会的通知
公司领导、副总师、各部门、项目部:
根据公司领导要求,为规范公司月度经营生产例会,突出重点,注重实效,提高效率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会议要突出重点。各部门汇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,重点汇报内容:一是上月例会纪要内容落实情况;二是本月(或当前)重点工作安排;三是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指示精神;四是提出需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急办事项。
2.凡能用数据、指标表达的应以数据说明。其它问题应简明扼要,直奔主题。会前各部门将材料分发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,会议材料由办公室整理存档。
3.需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急办事项,由主要责任部门提出,凡属专题、专业性问题,由会议责成分管领导或责任部门组织专题、专业会议研究解决。
4.参加会议人员为:公司领导、副总师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、重要总承包项目经理。必要时由办公室事先通知扩大至主管及以上干部参加。
5.会议纪要由经营计划部起草,办公室汇总核稿并增加综合管理和行政事项后成稿,由经营计划部会签,会议主持人签发。会议纪要应在一周内下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