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按照北京市地税局的要求,2017年个人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进行纳税申报(只申报,正常情况下不须额外补税)。由于本年地税局鼓励个人自行申报,企业办税系统中的集中代理申报功能至今没有开放,请各部门符合申报要求的员工按时办理自行申报。
目前开通的申报方式有以下三种:(1)电脑端软件;(2)微信或支付宝;(3)手机APP。
通过方式(1)、(2)申报的方法见附件《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提示》(北京市地方税务局);通过方式(3)申报请下载手机APP: http://images.tax861.gov.cn/hlwdsj_wwym/appDownloadPC.html
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为北京市西城区地方税务局德胜税务所。各申报途径均可自动汇总纳税人于北京市内取得的收入,纳税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。12万申报的年所得口径不包括社保、起征点以下的部分等免税收入,不等于与员工的应发工资。
请各部门员工互相传达,避免符合申报要求的员工发生漏报、错报等情况。如有不明事项,请及时与财务部联系。电话:6325,6337。
财务部
2018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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