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,严格工作纪律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员工应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:8:30~17:00。
二、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、脱岗,禁止工作时间从事炒股、聊天、玩游戏、看电影及娱乐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员工参加考试、学习辅导应利用业余时间,不得占用工作时间。
三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因病、因事请假须严格依据《劳动考勤管理规定》办理请假手续,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,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。
四、上班时间因公、因私外出提前请示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,超过半天的须填写《考勤证明条》,否则视同擅自离岗,按旷工处理。
五、部门负责人须带头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,从严审批人员请假申请。部门负责人违反公司规定的,从严处理。
六、公司将每周不定期开展考勤、纪律检查,相关结果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,作为年度业绩评定、评先选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。
人力资源部
2019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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